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
关于印发《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、财政、科技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,国务院各有关部委,有关中央企业(集团):
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的战略部署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落实<政府工作报告>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》(国发[2009]13号文)的要求,我们制定了《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(2009)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《目录》共列出18个领域、240项装备产品。凡列入本《目录》的产品,可优先列入政府有关科技及产品开发计划,优先给予产业化融资支持,享受国家关于鼓励使用首台(套)政策;产品开发成功后,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,优先纳入《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》,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。
8、大型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设备
编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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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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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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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技术指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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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突破的关键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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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预测或产业化前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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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1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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油污染防治成套技术装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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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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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精度:油水分离精度0.1-15ppm;
广普性:处理对象从原油到轻油、一切矿物油;
广幅性:可适应0-100%的来水含油量、耐大油量冲击;
实现油的原质回收和再利用,不造成油品二次污染;
不添加药剂,不需反冲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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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阻截除油关键材料(HK纤维陶瓷膜等)深度开发技术;
2、油污染防治及回收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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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全国共发生船舶污染事故107起,每升溢油在水体分解中大约要消耗3.2×105升海水中的溶解氧,对海洋生态危害极大,该技术可解决溢油污染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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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分类原则
列入本“目录”的产品分为两类:
I类产品是指新开发的产品—采用新技术原理、新设计构思,能够显著提高性能和质量的产品;
Ⅱ类产品是指重大改进和提高的产品—在性能、结构、材质、工艺等方面有明显改善的产品。
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入选标准
入选“目录”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需满足下列条件:
1、重大工程和国民经济建设急需
2、进口量大
3、出口创汇额高或出口潜力大
4、节能、节材潜力大,环保,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